本评论旨在讨论丹麦高等法院(东区)对伊拉克或绿色沙漠案(B344808J – HBJ)的判决。该判决于 2018 年 6 月作出,仅提供丹麦语版本,在丹麦以外的地区受到的关注有限。该判决意义重大,因为它确定了丹麦部队对伊拉克安全部队虐待伊拉克被拘留者的责任,而丹麦部队被发现没有参与逮捕和随后虐待被拘留者,也没有对伊拉克部队行使指挥权。丹麦部队只有“协调权”,不允许向伊拉克部队发出命令。尽管如此,责任仍然成立,因为在 2004 年 11 月决定参加这次联合军事行动(“绿色沙漠行动”)时,国防部 (MoD)、国防司令部或丹麦营应该知道“在行动中被拘留的人在进一步调查期间在伊拉克拘留期间遭受非人道待遇的风险是真实存在的”(810-11)。国防部已对该决定提出上诉,但在撰写本文时,最高法院尚未安排听证日期。
申请人表示,根据《欧洲人权公约》第3条,国防部有义务进行新的独立调查,但法院 手机号码列表 驳回了申请人的请求,理由是这样的调查不太可能带来相关的新信息。
考虑到虐待的性质以及这些行为不是由丹麦军队实施的事实,法院裁定应向 23 名索赔人中的 18 名每人赔偿 30,000 丹麦克朗(约 4,000 欧元)(5 名索赔人未获得赔偿)。
在阐述了判决的关键方面后,我们研究了该判决是否可能对丹麦未来在伊拉克和其他地方的联合军事行动产生影响。我们还强调了与英国因伊拉克战争而产生的民事诉讼的一些相似之处。
丹麦本应预见到虐待的风险,但不应预见到酷刑 协助军队对地方部队虐待被
绿色沙漠行动是英国、丹麦和伊拉克军队于 2004 年 11 月在伊拉克南部巴士拉附近联合策划和实施的一项军事行动。在行动中,伊拉克军队逮捕了大约 30 名伊拉克人,他们随后被转移到英国军队管理的军事基地(“Shaiba Log Base”),随后被转移到伊拉克当局管理的拘留设施(“Al-Shu’oon 监狱”)。军事行动涉及约 1,000 名军事和安全部队,其中包括约 350 名丹麦士兵。尽管一些证据表明丹麦军队发挥了更积极的作用,但法院发现没有丹麦士兵直接协助逮捕,尽管一些丹麦军队跟随伊拉克安全部队进入目标地区并参与了一些房屋的疏散。
最高法院在长达 818 页的判决书中
评估了在行动中被拘留的 提升和建立 YouTube 参与度的 5 个简单技巧 伊拉克原告的证词,以及医疗报告、英国拘留记录、丹麦军官和士兵的证据等。最高法院得出结论,18 名原告在被拘留在 Al-Shu’oon 监狱期间以及在被转移到 Al-Shu’oon 监狱期间,遭到了伊拉克军队的电击和鞭刑以及殴打等非人道待遇。
虽然原告声称他们有权获得酷刑和不人道及有辱人格待遇的赔偿,但法院只对殴打等不人道待遇确定了责任。判决中令人奇怪的是,国防部 印度手机号码 对伊拉克安全部队在行动后(丹麦部队不再驻扎)对被拘留者的不人道待遇负有责任,但对伊拉克部队在绿色沙漠行动期间的不人道待遇(殴打、踢打、踩踏被拘留者)不负有责任,因为提交给法院的证据——包括视频记录和一些军人和军官的证词——似乎清楚地表明丹麦部队在行动期间目睹了虐待行为,而且有人向上级报告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