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30 年残疾人权利战略(2021-2030 战略)。
这些职责和任务都牢牢扎根于欧盟的宪法“DNA”中:《欧洲联盟条约》(TEU)将平等和尊重人权列为其创始价值观之一( 《欧洲联盟条约》第 2 条),并规定欧盟“应打击社会排斥和歧视”(《欧洲联盟条约》第 3 条); 《欧洲联盟运作条约》(TFEU)进一步 它还包括制定五 包括通过反歧视立法的法律基础( TFEU第 19 条)——尽管需要根据特殊立法程序获得欧盟理事会的一致同意——以及主流化条款( TFEU第 10 条),两者都明确提到残疾是禁止歧视的理由。
欧盟通过《基本权利宪章》
(CFR)确认了其整个运作所依据的价值观,并在第 21 条中阐 电报数据库 述了其对平等和非歧 它还包括制定五 视的承诺,包括基于残疾的歧视。值得注意的是,就本分析的目的而言, 《联邦宪法》第 26 条规定了“残疾人融合”,虽然这不是一项实质性权利,但却是一项原则(C-356/12 Glatzel,第 78 段。
通过《2021-2030年战略》的旗舰举措,VDL I相当有效地实施了一些措施,以推进欧盟残疾人权利并逐步遵守《残疾人权利公约》。正式专家组“残疾人平台”成立于 2021 年,目前汇集了成员国、民间社会和 您可以选择最方便的付款方式 委员会代表,共同审议欧盟残疾人法律及其推进方法。
由欧盟就业和公共服务总
司资助和主办的“欧盟无障碍资源中心”于 2022 年开始工作,成为民间社会和成员国之间的另一个新界面,以交流实施欧盟无障碍立法、政策和标准的最佳做法,并补充委员会对这些工作的监测。根据《联邦宪法》第 26 条和《残疾 哥斯达黎加商业指南 人权利公约》,这两项举措都有助于将残疾人纳入欧盟的政策制定和监测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