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的判决只是简要地提到了人权法的域外适用问题。丹麦国防部辩称,丹麦在绿色沙漠行动期间没有对索赔人行使管辖权,或者即使行使了,也仅限于行动本身,即丹麦军队驻扎的时期,并不包括伊拉克军队随后对被拘留者的任何虐待。然而,高等法院没有找到理由来考虑《欧洲人权公约》第 1 条中的管辖权要求是否得到满足,因为它认为赔偿要求应根据丹麦法律中有关政府当局责任的一般规定来决定,但要考虑到《欧洲人权公约》第 3 条和丹麦一般责任法。当案件上诉至丹麦最高法院时,这个问题很可能会根据欧洲人权法院的判例得到更深入的审查。
对未来联合军事行动的潜在意义 欧洲人权公约的适用
高等法院认为,根据丹麦法律,责任问题应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即在绿色沙漠行动的规划和执行中,国防部、下属当局 兄弟手机清单 或营队 v 应承担责任,特别是他们是否知道或应该知道,执行该行动存在被拘留者在行动完成后被伊拉克拘留期间遭受酷刑或其他形式虐待的真实风险(761-65)。在这方面,法院强调了丹麦决定参与绿色沙漠行动——以及实际参与——与随后在伊拉克拘留期间对被拘留者实施非人道待遇之间的因果关系,但未发现酷刑事件的因果关系。
法院强烈暗示,丹麦有关当局对非人道待遇风险缺乏关注,是因为法律框架规定,伊拉克安全 识别热门产品和类别 部队在与丹麦部队合作执行任务时进行的拘留“被视为超出了丹麦的责任和监督范围”(810-13)。对处理被拘留者的安排的批评对丹麦当局造成了重大打击,此前丹麦部队在拘留过程中发生过虐待事件,丹麦当局似乎一直认为,建立这一法律和政策框架将使他们免于承担责任。
丹麦国防部已表示将对这一裁决提出上诉
上所述,国防部表示,这一裁决将“使丹麦 印度手机号码 在向国外派遣士兵时陷入非常困难的境地”。部长辩称,“丹麦在国外部署武装部队时,涉及伊拉克、阿富汗和马里等战争和冲突频发的国家。这些国家的人权记录几乎总是很差。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一裁决确立的标准在实践中是不可能遵守的。这可能意味着丹麦无法为改善受冲突影响国家的安全(进而改善人权)做出贡献,这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
如果最高法院确认丹麦当局对虐待伊拉克拘留所内的伊拉克被拘留者负有责任,这无疑将迫使丹麦军队重新考虑如何参与联合“搜查和逮捕”行动。在此次行动中,丹麦试图通过确保丹麦军队不直接参与逮捕、转移、拘留或审讯来避免对被拘留者受到的待遇承担责任。如果维持这一决定,丹麦当局将被迫更仔细地考虑合作部队如何对待被拘留者,并且——如果计划参与将进行逮捕的军事行动——采取更积极的措施确保合作部队符合必要的人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