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搜索
控制在社交媒体上分享您的内容的人是一项挑战,但联邦贸易委员会也评论了控制在有机搜索结果中显示您的内容的机器人的必要性,并表示:
广告商必须确保任何旨在出现在非付(例如网页片段、图像或图形)能够有效传达其商业性质。
…并且他们还澄清说它包含在 URL 中:
URL 链接…必须在原生广告 URL 的开头包含披露信息
非常明智的是,不仅仅是广告商需要确保他们遵守规则,但我发现非常有趣的是,联邦贸易委员会的名单中明显缺少一方,那就是出版商:
在适当的情况下,联邦贸易委员会会对帮助创建欺骗性广告内容的 乌干达电话号码数据 其他方采取行动——例如,广告代理商和联属广告网络运营商。
从历史上看,联邦贸易委员会一直坚持认为它有权监管媒体公司有关误导性广告的问题,但其一般关注的是广告商。例如,在采取特殊措施针对误导性减肥广告时:
“……联邦贸易委员会表示,它无意直接追究媒体的责任,而是希望继续与他们合作,利用自愿准则来识别和拒绝明显虚假的广告。”
就原生广告而言,我很惊讶没有看到更多针对出版商的规则和指南。许多 您还需要了解市场以什么价格提供什么 新规则涉及平台和技术考虑,以及出版商 CMS 系统中可能影响整个系统且很大程度上不受单个广告商控制的元素。回顾这些新指南出台之前发布的实施良好的原生广告(比如《每日电讯报》发布的这个清晰且突出的广告),我们发现主要出版商至今尚未定期在 URL 中包含披露信息。
此外,单个原生广告可以长期保持活跃并在自然搜索中排名,但发布商可能必须经历改变 URL 结构等内容的重新设计/平台更改。我怀疑我们是否会看到这适用于个人广告商,但这是一个有趣的转折。
合规本地广告核对清单
显然,我不是律师,这也不是法律建议,但从阅读我的新规则来看,广告商应该已经预料到这一点:
确保遵守所有一般规则,以确保您的广告内容不具有误导性,包括避免“欺骗性的开门器”。
最安全的做法是“清楚、突出地披露原生广告的付费性质”——使用“广告”或“付费广告”之类的语言——本指南中提供了详细的指导。
此外,新规发布后,广告主还应遵循以下清单:
URL 在开头附近包含披露信息
标题在开头附近就有一个揭示。
元描述包含披露。
页面上旨在出现在社交共享中的所有结构化数据均包括披露信息:
打开图形数据。
Twitter 卡片
社交分享按钮的预填分享信息
考虑到推文中的空间限制,我建议它可以比 澳大利亚数据 其他地方更小 – 一个简单的[广告]可能就足够了。
从发布商网站其他地方链接到原生广告时,链接和图像中均包含披露信息。
嵌入式媒体包括披露信息 – 例如,通过视频和图像叠加
搜索引擎可以抓取原生广告(如果在 robots.txt 中被阻止,则标题标签和元描述披露将不会出现在自然搜索中)
出站链接是 nofollow 的(这是 Google 的要求,而不是 FTC 的要求,但在这里包含它似乎很合适)
并且我认为,只要原生广告仍然有效,广告商就必须对出版商承担持续的义务,以确保他们的 CMS/共享按钮/网站结构始终符合 FTC 法规。